“目前,天然氣價改方案已數(shù)易其稿,還在征求意見階段,仍然沒有上報國務院。”
3月17日,在2010年中國天然氣市場發(fā)展論壇上,參與天然氣價改討論的四川省企業(yè)聯(lián)合會副會長周志斌對《財經(jīng)》記者表示。
周志斌還透露,天然氣價改方案尚在各個部委進行討論,對于定價方式,各省意見不一。“正式出臺的時間不好預計,每一次方案討論完后,內容都會出現(xiàn)較大改動。”
此前,業(yè)內預計天然氣價改方案最遲會在2009年底前出臺,2010年將會執(zhí)行新定價模式。不久前曾有報道稱,新的價格方案已經(jīng)上報給國務院,將會在兩會之后發(fā)布。但是,多位專家都否認了這一消息。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天然氣高級顧問趙秀光曾在2009年7月接觸過方案討論稿。他對《財經(jīng)》記者表示,當時的天然氣定價方式初擬的是“三次加權平均法”。
具體而言,第一次加權計算的是2009年底以前的生產(chǎn)的存量天然氣出廠價格,它是不同氣田出廠價加權平均與不同管道輸送價加權平均之和。第二次加權計算的是2010年新增的增量氣價格,它是進口氣邊境價加權平均、管道輸送價加權平均、新增國產(chǎn)氣加權平均三者之和。第三次加權則是對上兩次加權平均結果再次加權平均后,最后得到天然氣市場價。
“若按此種定價方式,雖然消除同一個石油公司不同市場間的價格差異,但帶來了同一個市場內不同石油公司間的價格差異,很有可能會引發(fā)惡性競爭。”趙秀光認為,天然氣價改應考慮品質、熱值、應急儲氣等多重因素,并以長期、安全、穩(wěn)定供氣為前提。
周志斌對《財經(jīng)》記者透露,四川省的價改方案是引進國外天然氣,并逐步實現(xiàn)國內氣價與國際氣價接軌。“我們的方案會不會被采納,還不得而知,每個省的想法都不一樣。”
3月17日,在2010年中國天然氣市場發(fā)展論壇上,參與天然氣價改討論的四川省企業(yè)聯(lián)合會副會長周志斌對《財經(jīng)》記者表示。
周志斌還透露,天然氣價改方案尚在各個部委進行討論,對于定價方式,各省意見不一。“正式出臺的時間不好預計,每一次方案討論完后,內容都會出現(xiàn)較大改動。”
此前,業(yè)內預計天然氣價改方案最遲會在2009年底前出臺,2010年將會執(zhí)行新定價模式。不久前曾有報道稱,新的價格方案已經(jīng)上報給國務院,將會在兩會之后發(fā)布。但是,多位專家都否認了這一消息。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天然氣高級顧問趙秀光曾在2009年7月接觸過方案討論稿。他對《財經(jīng)》記者表示,當時的天然氣定價方式初擬的是“三次加權平均法”。
具體而言,第一次加權計算的是2009年底以前的生產(chǎn)的存量天然氣出廠價格,它是不同氣田出廠價加權平均與不同管道輸送價加權平均之和。第二次加權計算的是2010年新增的增量氣價格,它是進口氣邊境價加權平均、管道輸送價加權平均、新增國產(chǎn)氣加權平均三者之和。第三次加權則是對上兩次加權平均結果再次加權平均后,最后得到天然氣市場價。
“若按此種定價方式,雖然消除同一個石油公司不同市場間的價格差異,但帶來了同一個市場內不同石油公司間的價格差異,很有可能會引發(fā)惡性競爭。”趙秀光認為,天然氣價改應考慮品質、熱值、應急儲氣等多重因素,并以長期、安全、穩(wěn)定供氣為前提。
周志斌對《財經(jīng)》記者透露,四川省的價改方案是引進國外天然氣,并逐步實現(xiàn)國內氣價與國際氣價接軌。“我們的方案會不會被采納,還不得而知,每個省的想法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