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擬提高民用天然氣價格,居民用氣價格上調有0.25元和0.43元兩種方案。
甘肅省發(fā)改委有關人士介紹,今年6月1日,國家發(fā)改委將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立方米提高了0.23元。根據有關規(guī)定,經加權平均測算,甘肅天然氣實際出廠價格每立方米提高了0.26元,這將導致蘭州居民用天然氣成本上升。
前不久,甘肅省上調了蘭州市工業(yè)、商業(yè)等其他用戶天然氣價格。這次上調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也是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順價調整,即國家天然氣出廠價上調多少,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就上調多少。
目前,甘肅省發(fā)改委已經擬定了兩套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方案。一種是在現行的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上調0.25元,擬定價格為1.70元;另一種是在方案一基礎上增加了居民報廢更新燃氣表的費用,即每立方米再增加0.18元,最終擬上調價格為每立方米1.88元。
另據了解,為積極穩(wěn)妥推動天然氣價格調整,甘肅省發(fā)改委擬于11月5日舉行居民用天然氣漲價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