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物價局傳來消息,今年,市政府決定將“為我市低保家庭每月減免3立方米水費、補貼10度電費、享受30立方米以內(nèi)低價氣”政策列入政府為群眾辦理的民生“十大實事”。對低收入群體及時進行價格補貼,努力保障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因物價的上漲而下降。
電價補貼隨“低保戶”補助一并發(fā)放
就電價補貼來說,我省城鄉(xiāng)“低保戶”和農(nóng)村分散供養(yǎng)的“五保戶”家庭每月免費用電10千瓦時。供電公司在收到民政部門提供的城鄉(xiāng)“低保戶”、農(nóng)村分散供養(yǎng)的“五保戶”在冊戶數(shù)后,每年6月和12月各補貼一次,按照每戶每月5.6元的標準,將免費資金轉(zhuǎn)入民政部門“低保戶”、“五保戶”專項資金支出賬戶,由民政部門隨“低保戶”、“五保戶”補助一并發(fā)放。
天然氣補貼退費辦理時間延至4個月
就天然氣價格補貼來說,根據(jù)《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管道天然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發(fā)改價管〔2011〕2200號)規(guī)定:鄭州城市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氣價格由1.90元/立方米調(diào)整為2.25元/立方米。為切實保證我省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對城市低保家庭每戶每月用氣量30立方米及以內(nèi)部分本次價格不作調(diào)整,采取用氣價款先按普通用戶標準收取,再實行返還的方式,每年對低保類用戶統(tǒng)一辦理一次退費。每年的登記退費辦理時間調(diào)整為7月1日至10月31日(由1個月延長至4個月)。
水費補貼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
就水價補貼來說,為保障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因物價的上漲而下降,我市目前為低保家庭每月減免3立方米水費,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民政局具體實施。低保家庭用水補貼于每年6月和12月每半年補貼一次。
具體電價補貼政策可致電鄭州市物價局商管處咨詢,電話67189772;水價補貼政策可致電鄭州市物價局基金處咨詢,電話67189871;天然氣價格補貼政策可致電鄭州市物價局公用處咨詢,電話6718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