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5月26日電,新疆資源稅改革運行一周年之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地稅局財產(chǎn)和行為稅處處長陳躍年26日對記者介紹說:新疆油氣資源稅改革政策落實到位運行平穩(wěn),全年預計征收石油地方各項收入68.4億元。
據(jù)悉,目前,新疆油氣資源稅的計稅依據(jù)按照現(xiàn)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確定,采取按實際征收率的辦法計征。通過涉油地區(qū)地稅局和油田企業(yè)的共同努力,油氣資源稅從量改從價征收政策已落實到位,總體上運行平穩(wěn)。新疆油氣資源稅改革己涉及全區(qū)11個地州市、33個縣市,增加地方財力效應明顯。
據(jù)相關部門統(tǒng)計, 2010年7月至12月,新疆油氣資源稅累計收入21.64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72億元,同比增長452.04%;2011年1月至4月,新疆油氣資源稅累計收入16.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14億元,同比增長575.52%。新疆油氣資源稅2010年比2009年增加了17.71億元。
今年以來,由于資源稅改革和國際原油價格高位運行,對新疆地稅收入形成利好。據(jù)自治區(qū)地稅局預測,全年預計征收石油地方各項收入68.4億元,同比增收23億元,增長50.7%。其中:原油天然氣資源稅預計完成48.3億元,同比增收23.2億元,增長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