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省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認定四川省沼氣化市縣的通知》(川辦函〔2011〕286號),經考核,省政府認定攀枝花市、成都市和遂寧市等3個市為沼氣化市,九寨溝縣、雙流縣、什邡市、丹棱縣、德昌縣、綿陽市涪城區(qū)、遂寧市船山區(qū)、廣漢市、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qū)、蒼溪縣、米易縣、簡陽市、鹽邊縣、廣元市元壩區(qū)、射洪縣、廣元市利州區(qū)、宜賓市翠屏區(qū)、德陽市旌陽區(qū)、犍為縣和寧南縣等21個縣(市、區(qū))為沼氣化市縣。
2010年以來,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農村沼氣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大力推進農村沼氣建設,開展沼氣化市(州)、縣(市、區(qū))創(chuàng)建活動。通過努力,一批市、縣達到了沼氣化市縣標準,成為我省首批沼氣化市縣,實現了沼氣建設發(fā)展數量規(guī)?;?、建設質量標準化、建設內容多元化、沼氣利用高效化和管護服務社會化,對全省農村沼氣發(fā)展起到了明顯的示范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