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歐城市集中供熱幾十年的運行管理經驗和東歐近十幾年來為適應新機制,推行計量供熱改造舊系統所取得的成功經驗;以及我國近年來進行計量供熱工程試點所積累的經驗,都有力地證明了供熱計量是保障城市集中供熱運營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節(jié)能、減排、改善大氣環(huán)境,提高為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必要手段。同時也是推動集中供熱發(fā)展,并使之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機制的一項緊迫任務。通過研究國內外的先進技術和建立大量的工程試點,目前我國熱計量技術已趨于成熟。但由于熱價的制定和熱費的修正等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所以還不能真正實現計量收費。
一、熱計量的收費
與水、電、煤氣等的計量收費不同,熱計量收費有其特殊性,單靠熱表讀值確定各戶的熱費本身就欠合理。其原因是:相同戶型和相同建筑面積的單元,由于在住宅樓內所處的樓層與位置不同時,其外圍護結構情況及其面積不同,耗熱量將有明顯差異。那些處于頂層、底層、建筑物端頭或朝向差的采暖不利戶,較其他外圍護結構較少、朝向好、陽光足的采暖有利戶,要消耗更多的熱量室內才能維持相同的采暖設計溫度。單就熱計量儀表讀值來決定費用,那些處于采暖不利條件的住戶比處于采暖有利條件的某住戶的采暖費用可能要高出一倍左右。
以天津典型多層住宅(平面如圖1所示)為例,計算面積相同的各種單元在設計工況下采暖熱負荷與平均熱負荷的比值N,見表1。
也就是說與以往按建筑面積均攤費用的方法相對照,同一幢樓、相同建筑面積的不同住戶,在室溫相同條件下,以往采暖費用相同,若簡單地按戶表計費則相差很多。例如,以上述三門洞樓房的采暖有利戶202~502與最不利戶601、606做比較,如果202~502住戶 1000元,601、606戶的采暖費將高達2104元如無合理補償辦法或合理分攤方法予以處理,公布帳單后,住戶將很難接受。
二、熱計量收費的思路
無論是分戶熱計量表還是熱分配表的讀值,它們僅是反映用戶室內用熱量的多少,但還有其他許多與各戶建筑面積相關聯的耗熱量和費用也需要由用戶承擔,計入各戶的熱費Cti中,各戶的熱費應該由兩部分構成,即
CTi=Cbi Cmi (3)
從理論上講,供熱站全部用戶所交納的費用ΣCTi能補償供熱站所有運營成本并能獲得相當于凈資產利潤率8-10%的合理盈利。也就是ΣCTi應與供熱站總CT持平。當然供熱價在現階段是由當地政府宏觀調控來統一決定的,各供熱站經營管理水平不同,盈虧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
根據歐洲各國的經驗,按供熱站所服務總建筑面積收取的費用為ΣCBi,約相當于供熱單位年度總費用的1/3-1/2。
按各用戶建筑面積收取費用ΣCBi的根據是:
1.為所服務小區(qū)興建的鍋爐房、供熱管風等固定資產的年折舊費和年固定資產投資利息以及鍋爐房管網維修費用等,應由各用戶按建筑面積分攤,此項費用不因為某戶當年用熱與否或用熱量多少而變化。
2.建筑物公用面積的耗熱量未包括在各戶熱表的讀值內,此部分熱量應由各戶按面積分攤。
3.由于存在鄰室傳熱。如果某戶關小或關閉散熱器以調低室溫,與其相鄰各戶將通過樓板和隔墻向其傳熱,而在該戶的熱計量表上未包括這部分熱量,需另收取。
三、熱費的計算公式
根據式③供熱站所收繳的全部費ΣCTi應為:
ΣCTi=xΣCTi ΣCmi (4)
按面積收取的費用相當于總費用的比例為x
x=ΣCBi/ΣCTi (5)
ΣCmi=ΣCTi(1-x) (6)
依據歐洲的經驗x值的合理范圍在0.3-0.5之間,一般不宜高于50%,以利于鼓勵用戶自主節(jié)能。由于沿程熱損耗等因素,供熱站所供給的總熱量QT與小區(qū)各戶熱表的用熱量讀值總和ΣCQi存在一定的差額,在計算每Kwh的熱價時,應考慮予以補償,通常
ΣQi=y.QT (7)
根據不同情況,y值在0.90-0.97范圍之間
按各用戶熱計量表讀數值的計費熱價H(元/千瓦時)
(8)
按各戶建筑面積收取的供熱基本費用價P(元/米2)
(9)
Σai為供熱范圍內各戶供熱面積的總和,也可以用供熱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A乘以系數z=0.8-0.85米替換,即
(10)
以上諸式中,CT為供熱站含利潤在內的年度總費用或年度總預算額;QT為供熱站總熱表的供熱量(kwh)
有關主管部門如市供熱辦公室等可會同市物價局等相關單位,根據各供熱站提供的年度報表、年度預算等資料,經綜合、測算后,根據平均水平制訂出本地區(qū)的合理收費x 、H及P值。
四、熱計量收費的補償方案
如前所述,各戶處于建筑物的不同位置,其冬季采暖熱耗量不同,有采暖有利戶與不利戶之分。作為多戶共有的建筑物整體來說,屋頂、地面和端墻是缺一不可的。之所以有采暖有利戶, 就是因存在采暖不利戶。因此,合理分擔采暖費用,以抵消因各戶所處建筑位置不同而存在不公平性。對于幾種不同的典型情況,可采取以下相應的補償辦法。
1新建待售一戶一表住宅樓
最簡便的方法是一次性從售房價格中予以補償。售后供熱收費按式①的規(guī)定,按面積交納基本費。按戶用熱計量表本月或本年度的讀值差交納用熱費。
房價補償的具體計算公式見11式:
式中:RB----因采暖與否的房差價(元/米2),RB為正值時,附加于每平方米平均房價,RB為負值時,附減于每平方米平均房價。
i----年折現率; f----年通貨膨脹率; n----建筑物的拿下使用年限(年)
以天津某住宅樓例為例,每采暖季單位面積熱費現價按15.4元/米2計,年折現率與通貨膨脹率之和按4%計,x按50%取值,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按40年,則表1的三個門洞采暖最不利用戶(No.601,606)的供熱房價補償額為104.7元/米2。按每戶建筑面積76.32米2計,"采暖不利"補償房價差額為7991元。采暖最有利戶(No.202-502等)的房價附加額為30.2元/米2,每戶"采暖有利"附加房價總額為2305元。式中的CT(1-x)/ Σai項為供熱站年度總費用,按戶用熱表計量收費的那部分,按單位采暖面積的平均值。CT/Σai目前也可參考當地無計量供熱,按采暖面積收取供熱費的單位值確定。例如,上述計算例中,就是以目前天津的熱價為標準來計算的。
采取了購房時一次性補償措施后,就已經從經濟方面根本上抵消了住戶在采暖方面有利或不利的因素。在今后各年供熱收費中,式④按戶用熱量表計費的部分(Cmi)完全根據各戶熱計量表的抄表數值計費不再需要任何其他的修正或補償。這一點在售房時,需向客戶講清以便客戶在權衡初投資和今后的采暖費后,作出自己的判斷與決定。
2.舊有單采暖系統,改造為帶跨越管、恒溫控制閥并熱分配表的采暖熱計量系統。戶熱表反映的用熱量的收費方面,如前所述,應予合理調整,調整的辦法如下。某戶的按表計費的費用為:
Cmi=QiH/N (12)
對于表1所列的天津地區(qū)某住宅建筑的各戶來說,采暖最不利戶(No.601,606),其按表交費部分將乘以系數1/N=1/1.687-0.59,而采暖最有利戶的1/N=-1/0.802=1.25。
更具體地說如果上述最不利戶與采暖最有利戶,在整個采暖期室始終維持相同的設計溫度,按現行熱價15.4元/米2推算,如不作修正,采暖最不利所需按熱表交納的費用約為991.4元,采暖季總熱費為1579.1元,而采暖最有戶(No.202-502等)按熱表交納的費用約為471.3元,采暖總熱費為1059.0元。
如果按式(12)進行修正,則采暖有利戶與采暖不利戶在維持同等室溫的條件下所支付的費用是相同的。再出現差別,那恰是反映了用戶自主調節(jié)室溫,或是適應戶主更高室溫的要求,或是戶主節(jié)約熱能的結果。
3.舊有已售出住宅樓增建采暖系統,采用一戶一表單戶分環(huán)方式,或是其他熱計量方式都宜按上述方法確定,各戶在設計工況下的熱耗量及其與全樓平均熱耗量的比值,并對熱計量結果按比值修正后再計費,這樣做雖較麻煩,但對用戶比較公平。
五、結論與建議
1.由于客觀上存在著采暖有利戶與采暖不利戶,在計量收費體制或售房價格的確定中,按客觀實際確定修正值N予以補償是完全必要的,即使修正值粗略些,但不修正肯定是不合理的。特別是采暖不利戶,其戶主在社會地位中屬于弱勢群體的較大,根據科學方法給予應得的補償,對他們來說很需要,盡管計量收費會在計算時麻煩一些,但對計量供熱的長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肯定是有益的。
2.不斷研究改進建筑物的外圍護結構保溫性能,特別是屋頂和端墻的保溫性能,不僅進一步節(jié)約能耗,同時使得同一建筑物的各戶,其熱耗量相對接近,使熱計量收費的修正工作可相對簡化。
計量供熱在我國仍屬新生事物,方方面面仍待不斷完善,本文所提供的方法,思路仍有許多疏漏,希望能在以后不斷得到修正和改進。
六、參考文獻
1.肖蘭生《住宅供熱計量收費方法的探討》《暖通空調》2001年4期
2.徐偉 鄒瑜 供暖系統控制與熱計量技術 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0.11
一、熱計量的收費
與水、電、煤氣等的計量收費不同,熱計量收費有其特殊性,單靠熱表讀值確定各戶的熱費本身就欠合理。其原因是:相同戶型和相同建筑面積的單元,由于在住宅樓內所處的樓層與位置不同時,其外圍護結構情況及其面積不同,耗熱量將有明顯差異。那些處于頂層、底層、建筑物端頭或朝向差的采暖不利戶,較其他外圍護結構較少、朝向好、陽光足的采暖有利戶,要消耗更多的熱量室內才能維持相同的采暖設計溫度。單就熱計量儀表讀值來決定費用,那些處于采暖不利條件的住戶比處于采暖有利條件的某住戶的采暖費用可能要高出一倍左右。
以天津典型多層住宅(平面如圖1所示)為例,計算面積相同的各種單元在設計工況下采暖熱負荷與平均熱負荷的比值N,見表1。
也就是說與以往按建筑面積均攤費用的方法相對照,同一幢樓、相同建筑面積的不同住戶,在室溫相同條件下,以往采暖費用相同,若簡單地按戶表計費則相差很多。例如,以上述三門洞樓房的采暖有利戶202~502與最不利戶601、606做比較,如果202~502住戶 1000元,601、606戶的采暖費將高達2104元如無合理補償辦法或合理分攤方法予以處理,公布帳單后,住戶將很難接受。
二、熱計量收費的思路
無論是分戶熱計量表還是熱分配表的讀值,它們僅是反映用戶室內用熱量的多少,但還有其他許多與各戶建筑面積相關聯的耗熱量和費用也需要由用戶承擔,計入各戶的熱費Cti中,各戶的熱費應該由兩部分構成,即
CTi=Cbi Cmi (3)
從理論上講,供熱站全部用戶所交納的費用ΣCTi能補償供熱站所有運營成本并能獲得相當于凈資產利潤率8-10%的合理盈利。也就是ΣCTi應與供熱站總CT持平。當然供熱價在現階段是由當地政府宏觀調控來統一決定的,各供熱站經營管理水平不同,盈虧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
根據歐洲各國的經驗,按供熱站所服務總建筑面積收取的費用為ΣCBi,約相當于供熱單位年度總費用的1/3-1/2。
按各用戶建筑面積收取費用ΣCBi的根據是:
1.為所服務小區(qū)興建的鍋爐房、供熱管風等固定資產的年折舊費和年固定資產投資利息以及鍋爐房管網維修費用等,應由各用戶按建筑面積分攤,此項費用不因為某戶當年用熱與否或用熱量多少而變化。
2.建筑物公用面積的耗熱量未包括在各戶熱表的讀值內,此部分熱量應由各戶按面積分攤。
3.由于存在鄰室傳熱。如果某戶關小或關閉散熱器以調低室溫,與其相鄰各戶將通過樓板和隔墻向其傳熱,而在該戶的熱計量表上未包括這部分熱量,需另收取。
三、熱費的計算公式
根據式③供熱站所收繳的全部費ΣCTi應為:
ΣCTi=xΣCTi ΣCmi (4)
按面積收取的費用相當于總費用的比例為x
x=ΣCBi/ΣCTi (5)
ΣCmi=ΣCTi(1-x) (6)
依據歐洲的經驗x值的合理范圍在0.3-0.5之間,一般不宜高于50%,以利于鼓勵用戶自主節(jié)能。由于沿程熱損耗等因素,供熱站所供給的總熱量QT與小區(qū)各戶熱表的用熱量讀值總和ΣCQi存在一定的差額,在計算每Kwh的熱價時,應考慮予以補償,通常
ΣQi=y.QT (7)
根據不同情況,y值在0.90-0.97范圍之間
按各用戶熱計量表讀數值的計費熱價H(元/千瓦時)
(8)
按各戶建筑面積收取的供熱基本費用價P(元/米2)
(9)
Σai為供熱范圍內各戶供熱面積的總和,也可以用供熱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A乘以系數z=0.8-0.85米替換,即
(10)
以上諸式中,CT為供熱站含利潤在內的年度總費用或年度總預算額;QT為供熱站總熱表的供熱量(kwh)
有關主管部門如市供熱辦公室等可會同市物價局等相關單位,根據各供熱站提供的年度報表、年度預算等資料,經綜合、測算后,根據平均水平制訂出本地區(qū)的合理收費x 、H及P值。
四、熱計量收費的補償方案
如前所述,各戶處于建筑物的不同位置,其冬季采暖熱耗量不同,有采暖有利戶與不利戶之分。作為多戶共有的建筑物整體來說,屋頂、地面和端墻是缺一不可的。之所以有采暖有利戶, 就是因存在采暖不利戶。因此,合理分擔采暖費用,以抵消因各戶所處建筑位置不同而存在不公平性。對于幾種不同的典型情況,可采取以下相應的補償辦法。
1新建待售一戶一表住宅樓
最簡便的方法是一次性從售房價格中予以補償。售后供熱收費按式①的規(guī)定,按面積交納基本費。按戶用熱計量表本月或本年度的讀值差交納用熱費。
房價補償的具體計算公式見11式:
式中:RB----因采暖與否的房差價(元/米2),RB為正值時,附加于每平方米平均房價,RB為負值時,附減于每平方米平均房價。
i----年折現率; f----年通貨膨脹率; n----建筑物的拿下使用年限(年)
以天津某住宅樓例為例,每采暖季單位面積熱費現價按15.4元/米2計,年折現率與通貨膨脹率之和按4%計,x按50%取值,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按40年,則表1的三個門洞采暖最不利用戶(No.601,606)的供熱房價補償額為104.7元/米2。按每戶建筑面積76.32米2計,"采暖不利"補償房價差額為7991元。采暖最有利戶(No.202-502等)的房價附加額為30.2元/米2,每戶"采暖有利"附加房價總額為2305元。式中的CT(1-x)/ Σai項為供熱站年度總費用,按戶用熱表計量收費的那部分,按單位采暖面積的平均值。CT/Σai目前也可參考當地無計量供熱,按采暖面積收取供熱費的單位值確定。例如,上述計算例中,就是以目前天津的熱價為標準來計算的。
采取了購房時一次性補償措施后,就已經從經濟方面根本上抵消了住戶在采暖方面有利或不利的因素。在今后各年供熱收費中,式④按戶用熱量表計費的部分(Cmi)完全根據各戶熱計量表的抄表數值計費不再需要任何其他的修正或補償。這一點在售房時,需向客戶講清以便客戶在權衡初投資和今后的采暖費后,作出自己的判斷與決定。
2.舊有單采暖系統,改造為帶跨越管、恒溫控制閥并熱分配表的采暖熱計量系統。戶熱表反映的用熱量的收費方面,如前所述,應予合理調整,調整的辦法如下。某戶的按表計費的費用為:
Cmi=QiH/N (12)
對于表1所列的天津地區(qū)某住宅建筑的各戶來說,采暖最不利戶(No.601,606),其按表交費部分將乘以系數1/N=1/1.687-0.59,而采暖最有利戶的1/N=-1/0.802=1.25。
更具體地說如果上述最不利戶與采暖最有利戶,在整個采暖期室始終維持相同的設計溫度,按現行熱價15.4元/米2推算,如不作修正,采暖最不利所需按熱表交納的費用約為991.4元,采暖季總熱費為1579.1元,而采暖最有戶(No.202-502等)按熱表交納的費用約為471.3元,采暖總熱費為1059.0元。
如果按式(12)進行修正,則采暖有利戶與采暖不利戶在維持同等室溫的條件下所支付的費用是相同的。再出現差別,那恰是反映了用戶自主調節(jié)室溫,或是適應戶主更高室溫的要求,或是戶主節(jié)約熱能的結果。
3.舊有已售出住宅樓增建采暖系統,采用一戶一表單戶分環(huán)方式,或是其他熱計量方式都宜按上述方法確定,各戶在設計工況下的熱耗量及其與全樓平均熱耗量的比值,并對熱計量結果按比值修正后再計費,這樣做雖較麻煩,但對用戶比較公平。
五、結論與建議
1.由于客觀上存在著采暖有利戶與采暖不利戶,在計量收費體制或售房價格的確定中,按客觀實際確定修正值N予以補償是完全必要的,即使修正值粗略些,但不修正肯定是不合理的。特別是采暖不利戶,其戶主在社會地位中屬于弱勢群體的較大,根據科學方法給予應得的補償,對他們來說很需要,盡管計量收費會在計算時麻煩一些,但對計量供熱的長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肯定是有益的。
2.不斷研究改進建筑物的外圍護結構保溫性能,特別是屋頂和端墻的保溫性能,不僅進一步節(jié)約能耗,同時使得同一建筑物的各戶,其熱耗量相對接近,使熱計量收費的修正工作可相對簡化。
計量供熱在我國仍屬新生事物,方方面面仍待不斷完善,本文所提供的方法,思路仍有許多疏漏,希望能在以后不斷得到修正和改進。
六、參考文獻
1.肖蘭生《住宅供熱計量收費方法的探討》《暖通空調》2001年4期
2.徐偉 鄒瑜 供暖系統控制與熱計量技術 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0.11